 |
|
|
評審程序 |
- 主辦機構會揀選合資格及提供足夠資料的參賽機構進入初審階段
- 於初審階段,參賽機構需向評判作出15分鐘關於其參?作品的陳述及展示,評判會於每個參?組別提名最多5個參賽機構進入評審階段。
- 評審期間,評審人員或會索取參賽公司持有的資料及作現場參觀,若有這方面的需要,參賽公司將預先獲得通知。參賽公司就2007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所提供的資料將獲保密處理,未獲參賽公司的同意,主辦機構及有關機構不會發表有關的資料。
- 於評審階段,參賽機構需向評審委員會作出15分鐘關於其參賽作品的陳述及展示,評審委員會會決定每個獎項的得獎者。
- 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結果。
|
|
|
|
|
|